符合条件的ETF将纳入互联互通
昨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合格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便利和机会,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于2016年就将ETF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达成共识2021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就ETF纳入整体互联互通方案达成共识
ETF互联互通后,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券商,在规定范围内买卖在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ETF基金份额ETF纳入基于股票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连接主要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遵循两地现有的资金运作,交易结算,运营模式等法律法规
公告称,在投资标的方面,两地将根据基金规模,跟踪指数选股,标的股票互联互通的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内地ETF和香港ETF纳入标的范围具体条件将由两家交易所发布经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批准,两地交易所可根据运行情况,在股票互联互通框架下调整纳入标的范围在投资方式上,投资者通过互联互通投资ETF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不允许申购赎回在投资额度方面,ETF投资额度与股票投资额度一起统计管理
公告表示,两地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将制定,发布,调整和完善相关业务规则,积极推进技术系统开发和测试,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只有在相关交易结算规则和制度已准备就绪,所有相关监管审批已取得,市场参与者已充分调整业务和技术系统,所有必要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安排和投资者教育已准备就绪后,ETF才能正式纳入互联互通上述方案从公布之日到正式实施,需要2个月左右的准备时间,正式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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