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股票

合肥城建: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时间:2022-11-08 12:43   来源:新浪网   阅读量:577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合肥城建: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前求先生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公司的股份,个人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820股

最近几天,公司收到吴前求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吴前求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共计5,820股,减持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吴前求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吴前求集中竞价2022年3月17日7.725,8200.0007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占总股本 比例数量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23,2800.002917,4600.0022
吴前求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8200.0007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7,4600.002217,4600.0022

特别说明:上述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截止本公告日,吴前求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吴前求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吴前求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