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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中环海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尧明

   时间:2022-10-22 09:14   来源:新浪网   阅读量:8407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环海陆:中环海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尧明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1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通讯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范尧明98102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关键问题在核查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形

2021年3月14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和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同意独立意见的情形

1,2021年2月8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针对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0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4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针对《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2018年至2020年三年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针对《关于聘任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4,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针对《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针对《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6,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针对《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7,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针对《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8,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针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1年度,本人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模,构成及选择标准,持续关注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符合及变动情况,并通过审查任职资格,工作履历经验等方式对拟提名的下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五,对公司调研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年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2年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独立董事:范尧明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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