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比价”保障群众购药选择权
输入药品名称可查询到相同药品的所有生产厂家、所有规格在全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实际销售价格,并可按距离、价格或评分筛选及展示相关药店,还可以一键导航带领用户找到合适的药店。陕西省医保局近日推出“药品比价”功能,实现药品价格在用户手机上一键查询、实时比对,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不仅在陕西、内蒙古,以及在广东深圳、江苏徐州等城市的医保平台上,也都推出了类似功能,推动药品价格更加公开透明。
现实生活中,同一种医保药品,在不同药店销售的品牌不太一样,药品价格也有差异。由于信息获取不方便,群众若想在附近以最划算的价格买到药品,往往需要跑几家药店多方比价,费时费力。在网络平台零售药店业态出现之后,这种情况虽有所改变,但线下比价仍然存在困难,尤其在急用药的情况下,即便能够寻到线上价格比较合适的药品,碍于配送半径、时间等环节的局限,也只能在线下零售药店购买价格较高的药品。
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建立完善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措施的实行,越来越多的参保人可以在家门口的零售药店刷医保码购药。少数定点药品零售企业利用信息差制定不公平高价甚至歧视性价格,不仅加重群众用药负担,也会导致医保基金更多损耗。因此,以信息化手段推动零售药品价格更加透明,已经成为保障参保人权益、提升基金使用效率的普遍需求。
“药品比价”的关键机制在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与定点零售药店的进销存系统对接,建立统一的药品价格信息平台,实时收集各定点药店药品的价格信息,实现药品价格实时查询。在医保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多地在这方面的突破,让药品价格更加透明,不仅有效维护群众对药品价格的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进一步降低用药成本,也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无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医保基金支出。陕西自“药品比价”功能上线以来,预计将使参保人员的购药成本下降10%—15%,特别是对于患有慢病和长期用药的患者来说,节约的支出将会更为可观。
“药品比价”功能落地以来,不少药品零售企业担心会因此进一步压低药品价格,造成企业利益受损。实际上,这种担心大可不必。企业自主确定药品价格,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零售药店同种药品价格存在差异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药品比价”比出的是一些企业不合理的虚高价格。同样的药品,附近药店一盒40元,距离较远的药店一盒38元,正常情况下,大多数用药人群还是会综合考虑时间、路途成本做出理性选择。
当然,对于药店而言,“药品比价”肯定会促进其优化销售策略,合理调整药品价格,以提高自身竞争力。从医药行业来看,“药品比价”有利于推动药品价格的合理回归,促进医药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行业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药品市场的公平良性竞争,为群众带来更多的便捷与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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