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的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本次开展黄金租赁业务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拟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黄金租赁业务概述
1. 为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黄金租赁业务黄金租赁业务是指公司向银行租赁黄金,到期后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并以人民币支付黄金租赁费用的业务租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标准一号金和二号金,即AU99.99和AU99.95承租方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并且具有随时归还的特点
2. 业务方式:
第一种方式: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合约的同时委托银行根据租赁黄金的数量及期限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
第二种方式:租赁的黄金由公司结合外购合质金的情况自行销售,黄金租赁到期后,公司以外购合质金加工所产黄金归还银行。
3. 黄金租赁的用途:公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
4. 租赁数量:根据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拟开展黄金租赁的数量为累计不超过9,200千克黄金。
5. 业务开展期间及融资额度: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单笔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间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6. 信用额度: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2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债务融资额度为80亿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审议通过的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前置条件是前述融资额度事项须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租赁期限:最长期限12个月,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8. 租赁成本:费率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赁费。
二,融资方式及融资成本
本次融资的完成是:1.公司在与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即委托银行卖出全部租赁的现货黄金,并委托银行以相同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数量和期限一致的黄金远期合约,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租赁到期后,公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给银行公司根据与银行签订的黄金租赁业务合约向银行支付租赁费用2.公司与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租赁的黄金由公司配合外购合质金进行销售,租赁到期后,公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黄金给银行,归还的黄金为公司外购合质金加工所产黄金公司根据与银行签订的黄金租赁业务合约向银行支付租赁费用
本次融资的融资成本包括黄金租赁费,黄金现货,期货合约买卖手续费等。
三,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融资的优势
1.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公司通过租入银行的黄金后再卖出,借助黄金的高流动性实现快速变现,能以较便捷的方式实现融资,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 黄金租赁利率灵活,且不受贷款利率和用途限制。
四,本项融资的风险控制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 将黄金租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合质金收购量相匹配。
2. 公司制定了《黄金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合质金收购,销售与黄金租赁一体化业务管理办法》,对黄金租赁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流程和交易方式,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监督与风险控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3. 严格控制黄金租赁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黄金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和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已就黄金租赁业务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黄金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3. 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能够拓宽融资渠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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