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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指标已完成近七成,长三角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加快构建

   时间:2023-10-14 01:18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8900   

会议现场?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供图

10月13日,2023年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在安徽黄山召开,这也是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连续第五年召开联席会议。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一批“长三角标准”,发布了满意消费长三角成果和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完成情况。

敢于“先行先试”!用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长三角经营主体总量达到3536万户。截至2023年6月底,18项关键指标任务,6项提前完成、6项符合预期目标、3项完成过半、3项仍需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经营主体总量增加到3536万户,年均增速8%,高于长三角地区GDP增速。长三角地区主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三省一市在产基本药物品种和药品国家集采中选品种抽检覆盖率100%,重点监控目录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100%。主导制订修订国际标准达到368项,新制定区域协同标准16项、“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11项,更新改造华东地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8项。

打造“金字招牌”!满意消费已经成为长三角地区关键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达34.5万家。2019年8月,四地共同签署《“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发布《长三角放心消费建设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首创兼顾统一要求和地方特色的“1+X”放心消费评价标准, 全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4万家。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江苏吴江以及安徽天长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任务为重点,率先开展区域示范领跑行动。聚焦行业共创,以餐饮、电子电器、家庭服务等5个行业领域为重点,推动长三角行业组织健全行业自律规范。累计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34.5万家、“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单位541家。

锚定“标准”长三角,打造行业标杆助力高质量发展,已发布16项区域统一标准,16项示范区团体标准。以区域统一标准为重点,在数字政府、文化旅游等领域,共同发布12项区域统一标准。以团体标准为抓手,在轨道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家政、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公布16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会上,又发布新制定的《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等四项“长三角标准”,为有效支撑长三角区域绿色创新发展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质量基础支撑。

会上,还签署了《沪苏浙结对帮扶皖北八市市场监管工作合作备忘录》和《长三角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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