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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拟明确:不得擅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行政法规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时间:2022-01-07 21:02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4317   

国家邮政局网站7日发布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官方拟明确:不得擅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行政法规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意见稿》提到,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快递服务方面,《意见稿》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规范快递服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

其中提到,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在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的种类和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与用户另有约定外,按照承诺的时限将快件投递到快递运单载明的收件地址,收件人。

《意见稿》还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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