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北京城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22—009号
北京城乡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
北京城乡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与预计情况基本相符。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预计总金额 | 2021年总金额 |
房屋租赁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55.19万元 | 55.19万元 |
房屋租赁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295.54万元 | 295.54万元 |
房屋租赁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14.24万元 | 14.24万元 |
房屋租赁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42.00万元 | 42.00万元 |
房屋租赁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21.00万元 | 21.00万元 |
房屋租赁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11.56万元 | 11.56万元 |
房屋租赁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6.90万元 | |
房屋租赁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7.67万元 | |
房屋委托管理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147.73万元 | 168.55万元 |
房屋物业管理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48万元 | 20.48万元 |
房屋物业管理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69.78万元 | 50.52万元 |
房屋物业管理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38.74万元 | 28.05万元 |
资金拆借 |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200.00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6,773.6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禄征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研制,旅游方面的咨询,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北京城乡董事长担任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1年度本公司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营业用房共计1,190.22平方米,向其支付房屋租金55.19万元人民币2021年度本公司分公司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营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共计6,373平方米 ,向其支付房屋租金295.54万元人民币
2021年度本公司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营业用房120平米,向其支付房屋租金14.24万元人民币。
2021年度本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东直门外六公坟部分土地共计11,000平方米,向其支付房屋土地租金42.00万元人民币。
2021年度本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朝阳区花家地北里营业用房共计323平方米,向其支付房屋租金21.00万元人民币。
2021年度本公司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营业用房66平方米,向其支付房屋租金11.56万元人民币。
2021年度本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营业用房60平方米,向其支付房屋租金6.90万元人民币。
2021年度本公司为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面积共计17,649.69平方米经营用房提供租户管理与保障维护,收取委托管理费
168.55万元人民币。
2021年度本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综合楼经
营用房提供水,电,消防,网络,电梯保障维护服务,收取服务费20.48万元人民币2021年度本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城乡华懋一层部分面积,十一层,十二层和城乡五段三层,四层经营用房提供空调,配电室,物业保障维护服务,收取服务费50.52万元人民币 2021年度本公司分公司为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城乡华懋一层部分面积,十一层,十二层和城乡五段三层,四层经营用房提供消防保障维护服务,收取服务费28.05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200万元增加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用于支持本公司线上社区建设项目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交付本公司使用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适度下浮收取委托贷款利息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将继续向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使用及房屋委托管理协议,提供租户管理与保障维护,继续以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使用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200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北京地区营业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市场价格,操作公开透明,不存在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商业零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通过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得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因素。
六,审议程序
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本公司向其租赁1,190.22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及其配套用房,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城乡华懋地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部分面积,租期10年。2021年,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城乡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之变更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北京
城乡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承接本公司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分公司北京城乡华懋商厦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城乡华懋商厦向其租赁6,373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及其配套用房,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城乡华懋地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部分面积,租期10年2021年,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的分公司北京城乡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懋商厦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之变更协议,本公司子公司的分公司北京城乡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懋商厦自2022年1月1日起承接本公司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向其租赁面积12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城乡华懋商厦一层部分房屋,租期2年2021年,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的分公司北京城乡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懋商厦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变更协议,本公司子公司的分公司北京城乡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懋商厦自2022年1月1日起承接本公司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东直门外六公坟部分土地共计11,000平方米,租期10年。
本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朝阳区花家地北里营业用房共计323平方米,租期10年。
本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向其租赁面积66平方米的营业用房,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一层北侧部分营业用房共计66平米,租期5年2021年,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的分公司北京城乡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懋商厦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变更协议,本公司子公司的分公司北京城乡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懋商厦自2022年1月1日起承接本公司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北京城乡西侧一层观光梯北侧大厅部分营业用房共计60平
米,租期10年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合同终止协议》,租赁关系自2022年1月1日解除
本公司子公司之分公司北京城乡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懋商厦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商铺租赁合同》,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北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华懋商厦一层北侧部分营业用房共计60平米,租期1年。
本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委托管理协议书》,本公司为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租户管理与保障维护。
本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楼服务协议》,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综合楼提供水,电,消防,网络,电梯保障维护服务。
本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共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按年度自动续期 ,委托贷款金额200万元, 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适度下浮收取委托贷款利息。
独立董事祖国丹,邰武淳,刘友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城乡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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