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楚电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3月
目录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 6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 6
议案二: ......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8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本次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务事宜,请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前20分钟到场,在会场秘书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股东要求就本次会议议案相关问题进行发言或提出质询,请提前到场并在大会秘书处书面登记发言申请,由主持人安排发言,提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四,股东问题将由主持人或主持人指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如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为记名投票,选择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六,为保障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请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有权采取
必要措施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七,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关注防控政策,鼓励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上海市健康码随申码和防疫行程卡均为绿色方可现场参会,否则不得参会,请予以配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31日 14时00分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3弄322号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集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数量,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主持人提议计票,监票人选,通过计票,监票人名单,
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主持人及主持人指定的人员回答提问,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回收表决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主持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签署会议文件,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
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日前,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该项决议有效期将于2022年3月31日届满。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372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工作尚未结束
鉴于前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议案不涉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1日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该项决议将于2022年3月31日届满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372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工作尚未结束
鉴于前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提请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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