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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修订公告格式指南切实减轻信披主体负担

   时间:2022-05-09 10:40   来源:证券之星   阅读量:7706   

最近几天,上交所修订发布了《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公告格式》《公告格式指南》是上市公司编制公告的手册实用性强,实用性强,直接影响公告编制的质量和投资者阅读公告的便利性和体验修订后的公告格式指引有助于有效减轻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主体的负担,方便市场主体办理各类信息披露业务

此次修订是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精简优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规则体系的又一重要举措上交所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力求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精简证明事项,压缩备案材料,切实减轻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主体负担,方便市场主体办理各类信息披露业务,扎实做好开门监管工作,及时回应2021年以来各项调查收集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吸收上市公司对公告格式指南的优化建议,提升上市公司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据介绍,此次修订在规则体系上简洁易用一是合并:将原规则体系中未连续编号的同类业务公告进行合并整合,按照业务流程重新排序,方便上市公司一键直达41项公告格式将合并为8项,主要涉及资金募集,业绩预告及修正,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激励,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股票风险警示及终止上市,破产重整等二是过时:删除上级规则有详细规定,实践中使用频率较低,因规则调整不再需要披露或有重复的公告格式重大合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债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矿业权转让,重大事项审批,股票激励回购等16项

在标准方法上,引入了原理+实例的方法在原《公告格式指引》中,各项信息披露的详细要求较为刚性,无法满足上市公司的个性化需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信息披露的冗余例如,在对外投资公告格式中,原公告格式指南要求披露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方式,董事会及管理人员的安排等此次修订后的《公告格式指南》明确,上市公司可以根据重要性原则,围绕目标公司的投资价值披露相关信息

此外,对本公告的格式指南进行了修改,强调在证明事项上减证便民删除各类备案文件近百项,占比40%仅保留与核实信息披露真实性直接相关的必要文件比如在为他人提供担保,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等公告格式中,考虑到工商登记信息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不再要求上报被担保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再如,募集资金相关的公告格式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在公告中已有详细信息,不再要求提供额外的相关报告此外,一些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有价值信息的中介机构的意见或报告,由备案文件改为网上文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验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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