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00万元
《通知》要求,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同时,根据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的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提高20%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根据《通知》,宁波市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拥有两套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生育二孩,三孩且在城四区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可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通知》指出,调整优化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制,提高房屋征收拆迁货币安置比例,实行征收安置房票制度可以持房票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对持有房票的购房人进行优惠房票也可以按照支付规则到期支付或者提前支付
《通知》要求,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供求关系,实行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别化供应调节,保持房地产和房地差价合理,合理优化商住比例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50%普通商品住宅地块,实行意向预申请的,按照意向预申请的相关要求缴纳剩余出让金,如果不打算提前申请,剩余出让金可以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纳
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用银行保函置换相应的商品房预售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不得拒绝接受合规的银行保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项目建设资金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可以使用重点监管额度以外的预售资金缴纳宁波市土地竞买保证金,但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5天
此外,《通知》还要求,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强化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围绕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涉房风险闭环管理,加大房企对风险相关项目的帮扶力度,鼓励国企参与项目重组,盘活项目,规范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打击涉房虚假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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