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千万人口“万亿城市”宁波六年来第五次放宽落户条件
经济总量居全国城市第12位的浙江人口第三大市宁波再度放宽落户条件。
宁波市公安局10月26日召开发布会,宣布自11月24日起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在全省首先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在该市城镇地区连续居住并登记满3年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就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同时,新政还放宽了租赁落户、就业落户、人才落户、居住落户的准入条件,简化投资创业落户材料。
官方披露,推出落户新政旨在吸引更多人口来甬就业创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澎湃新闻注意到,这是宁波在2018年、2019年、2020年、2022年四次放宽落户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
宁波是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也是港口大市,去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5704亿元。随着近年接连放宽户籍准入,该市的常住人口显著增长。2017年末,宁波常住人口为800.5万人,到2020年末增加141.5万,达到942万;2021年、2022年又分别增加12.4万、7.4万,至去年末全市常住人口961.8万人,与省内人口第二大市温州的差距缩小至6.1万。
尽管常住人口接近一千万,但宁波去年末的城区人口仅367.7万,处于I型大城市序列,无缘特大城市。
据国务院201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我国城市规模划分主要依据城区人口规模确定,城区人口1000万以上的为超大城市,500万到1000万的属于特大城市,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是Ⅰ型大城市。
在少子化、老龄化趋势显著,区域人口出现增减分化的背景下,“人口红利”对区域经济发展越来越重要。今年以来,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广州、深圳、南京、武汉、郑州、西安、成都、沈阳等多个一二线城市进一步调整户籍政策,郑州提出租房即可落户。浙江实行社保缴纳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来该省就业并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在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时,其长三角城市群内的社保缴纳年限可与当地合并计算。推行居住年限设区市范围内互认,鼓励各地在长三角城市群内开展居住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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